延庆新城北部水生态治理工程项目自行验收结果公示
2021-03-12
北京市延庆区水利工程服务中心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以及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北延庆新城北部水生态治理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经技术审查、现场检查、专家评审和会议审议,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提出的环保措施,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上述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1年3月12日至2021年4月9日
联系人:张绍安
联系电话:13501240415
附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