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长阳107国道稻田段积水治理工程自行验收结果公示
2020-09-21
北京市房山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以及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航空、航天器设备制造项目进行验收。
经技术审查、现场检查、专家评审和会议审议,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提出的环保措施,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上述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0年9月21日至2019年10月23日
联系人:叶帅
联系电话:15699827729
附件:107国道稻田积水治理工程验收报告
专家意见